各学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织、检查和监督全校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查出的问题。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沈兴全
副组长:王瑞芬、曾建潮
成员单位: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组织部 校团委
校医院 安全保卫部(处) 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校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各学院(校区)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各学院党总支(党委)书记和院长、朔州校区党委书记和常务副主任任本单位组长,是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校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方案
新生资格复查工作自入学报到时起,至9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校区)要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充分认识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程序、工作目的,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要对新生加强学籍政策的宣传,消除假冒学生的侥幸心理,力争使其主动退出,并鼓励同学们提供有关线索信息。
(二)资格复查
各学院(校区)新生开学报到前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领取《中北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和各相关部门已寄达学校的新生纸质档案,拷贝新生电子档案等材料,同时收集考生自带纸质档案。
各学院(校区)认真组织入学新生本人填写《中北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所有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学院(校区)将新生所填有关信息对照报到新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打印电子档案逐一核对,查辨真伪。
各学院(校区)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查看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本人照片等材料的一致性,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各学院(校区)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
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三)体检复查
校医院要对入学新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进行体检复查,重点复查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录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对隐瞒既往病史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认真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对身心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要以书面形式向新生所在学院(校区)提出处理意见,由各学院(校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备案。
(四)投诉处理机制
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各学院(校区)应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各学院(校区)对投诉举报要及时上报领导组,并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三、处理办法
(一)各学院(校区)对复查过程中存疑的考生,上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认真假,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二)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不予报到入学和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各学院(校区)对于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新生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组,经领导组签批处理意见后,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转发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新生所在学院(校区)等相关复查单位,各单位不得私自公示签批意见。领导组签批处理意见后两周内,各学院(校区)负责清退学生,教务处负责注销学生学籍,后勤管理处负责清退学生宿舍。
(三)各学院(校区)须于9月30日前将《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学院(校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校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进行抽查。
(四)各学院(校区)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将《中北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装入新生档案,并将新生档案移交相关部门。校本部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综合办公室,朔州校区交校区学生工作部。
四、工作纪律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细致全面、扎实有效。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投诉举报邮箱:zb@nuc.edu.cn
附件:中北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
中北大学
2019年9月2日